【卡车之家 原创】11月7日,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巡逻工作时,查获一起货车超载违法行为。
11月7日12时59分许,屯昌县执勤交警巡逻至坡新线5公里路段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渝DV5***的重型自卸货车载满货物在路上缓慢行驶,有超载的嫌疑,执勤交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31000千克,实载56600千克,超载82.5%,且该车还存在未安装防护装置反光标识的违法行为。
最终,屯昌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光超载50%以上不到100%及未安装防护装置反光标识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6分并暂扣3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