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就进一步便利货车在柳州市区道路通行的有关事宜发布通告,具体如下:
一、全面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
赋予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无需申报办理禁行路段通行证,不受市区货车限行措施限制。
二、简化轻型及以下货车通行管理政策
对轻型及以下货车在市区道路通行实行网上申报备案,无需办理线下纸质通行证,在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报备案后,即可在申报市区道路通行(交通高峰期7:30-8:30,17:30-19:00禁止通行),柳江大桥、文惠桥、红光大桥因桥梁结构和承重问题除外。
三、放宽对中型厢式货车通行限制
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赋予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参照轻型及以下货车实行网上备案,经在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报备案后,即可在申报市区道路通行(交通高峰期7:30-8:30,17:30-19:00禁止通行),柳江大桥、文惠桥、红光大桥因桥梁结构和承重问题除外。
四、提高新能源货车通行便利程度
新能源轻型及以下货车不限行,在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报备案后,即可在市区道路通行,通行路段及时段不受限制。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货车参照新能源轻型货车管理。
五、延长河西路允许货车通行时间
河西路(柳太路口至龙屯路口)由每日7-22时中型及以上货车限行措施,调整为交通高峰期(7:30-8:30,17:30-19:00)中型及以上货车限行,保障物流运输需求。
以上便利通行措施
自2022年11月1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