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无为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促使夫妻双方重归于好。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婚后育有二子女,长女已成年且独立生活,长子尚在小学读书。男方患有听力和语言障碍,平常与鳏寡父亲共同生活,女方在孩子身边陪读,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女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不适合在一起生活,遂向法院起诉离婚。
考虑到当事人情况特殊,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无为法院及时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的感情基础较牢,有和好可能。为切实消除夫妻双方隔阂,当天上午,无为法院立案庭庭长范益民与调解员王守东一同来到当事人家中,面对面了解双方诉求,男方通过其父亲表示不同意离婚,男方父亲反映夫妻俩人关系一直很好,女方感念家庭不易亦有所松动。范庭长与调解员趁热打铁,从子女成长、夫妻感情及法律关系等方面分析劝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敬互爱。经过耐心细致的劝导和交流,夫妻双方放下成见,最终达成和解意见,原告女方申请撤诉。
一对夫妻重归于好,一个家庭重焕生机。无为法院在家事审判中始终坚持“和合”理念,将调解工作贯彻诉讼全过程,用柔性司法尽可能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有效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