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常识 不在理赔范围内的事故
相信很多车主遇到过这样的状况,发生汽车事故后找保险公司理赔,但却被告之拒赔,这种状况不属于理赔的范围。车主就纳闷了,购买车险的时候明明把保险都买了,为何汽车出险后却赔不了呢?今天小编要和大家谈谈汽车保险理赔常识 ,了解那些不在理赔范围内的事故。
一、车内物品爆炸不在日常车险理赔范围内
如果车内物品不明原因爆炸或者自燃,通常也不在日常车险的理赔范围内,铃木续保专员提醒您,停车之后,尽量不要在车内放置打火机、碳酸饮料、发胶等易燃易爆品。
二、汽车爆胎出事故合同规定免责
很多车主投保时认为,汽车爆胎出现意外应该在主险的理赔范围。事实上,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合同中将“自然磨损、腐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等情况列为免除责任。因为爆胎原因众多,定损员也判断不出来。所以,大家在开车前一定要检查好轮胎。
三、报案超过时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这也是免责原因啊!《保险法》也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此,发生保险事故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及时报案,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四、意外受伤致病身故可获部分赔偿金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意外伤害类险,因为意外受伤引发了疾病,最终因为疾病去世,那么他的意外身故赔偿金很有可能遭到保险公司拒赔,问题出在死亡条件和保险合同条约不符合。疾病死亡还是意外死亡,会导致截然不同的赔付结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被保险人需要利用近因原则,证明疾病的发生与意外受伤有必然的联系,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事实的形成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存在,一般需要医生的鉴定证书,即使不能获得全额赔付也能获得部分赔偿金。
五、撞到自家人不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
很多车险的保险条款中明确表示“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都不予理赔”,“本车”这个词就是指自己的车。大部分人觉得不小心撞到自家人,可以通过第三者责任险赔付,但原则上,第三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以外的人,不过通常保险条款中却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因此,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投保人在投保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免责条款,避免理赔时出现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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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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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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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 2 江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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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 3 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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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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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五十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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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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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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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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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江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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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 3 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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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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