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张家口市2022年空气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方案中提到,张家口将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行动将严格执行重型柴油货车国六排放标准,外省、市国五及以下柴油货车不得转入。通过采取限制使用、加强执法监管等措施,积极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并且严格落实京津冀区域重型柴油货车协同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加强过境柴油车辆管控。
● 11项具体措施如下
措施1:加快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管道或封闭管廊等建设。
措施2:强化区域运输管控
研究制定主城区重型柴油货车绕行方案,划定绕行路线并向社会公布。强化分时间、分区域、分路段精准管控,指导大宗货物运输企业合理安排运输计划,统筹规划车辆出行时间,设置绕行指示标志,引导货运车辆远端绕行,减少穿越城区。
措施3:加强老旧柴油货车管控
从5月1日起,全市域范围内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主城区及其他县区建成区范围内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依法划定禁行区域,设置禁令标志并向社会公布。对违反通行禁令行驶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措施4:推动老旧柴油货车淘汰
严格执行重型柴油货车国六排放标准,外省、市国五及以下柴油货车不得转入我市。通过采取限制使用、加强执法监管等措施,积极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
措施5:强化重点用车单位车辆管理
加强重点用车单位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重点用车单位名录。对使用超标排放车辆较为集中的用车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并监督进行维护修理。精准开展重点用车单位入户抽查,加强现场抽检力度,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措施6:强化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检查车辆尾气净化装置、车用尿素使用以及达标排放情况,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建立完善超标柴油货车动态数据库,充分利用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协同管控超标车辆。
措施7:加强外埠柴油货车管控
严格落实京津冀区域重型柴油货车协同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加强过境柴油车辆管控,进一步完善与大同市、乌兰察布市等周边重点区域的联合防治措施,组织联合执法加大对过境外埠车辆抽检力度,严查超标车辆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