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2月28日,证监会广东局对骄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骄龙资产控制6个资管账户,操纵“广汽集团”A股股票价格,控制广汽集团一半的实际可交易流通盘的情况得以披露。
时代周报记者 刘丁 发自广州
2017年2月28日,证监会广东局对骄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骄龙资产)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骄龙资产控制6个资管账户,操纵“广汽集团(601238)”A股股票价格,控制广汽集团一半的实际可交易流通盘的情况得以披露。
广东证监局指出,骄龙资产对股价反复拉抬,但与其他市场操纵牟利不同,本案中却“不存在反向卖出股票”,因此,也没有认定违法所得。耗费巨大成本和资金,骄龙资产真实目的究竟为何?骄龙资产是否会卖出,坐庄至此,如何卖出?是否会对广汽集团的150亿元定增造成影响?
时代周报记者通过查阅公开资料发现,2014年7月,广汽集团公布股权激励方案,2016年底到2017年初,第一期股权激励已转给公司员工,期权行权价格为7元左右,而两年以来的市场价已上涨到26元左右。
在2016年6月回复上交所的询问函中,广汽集团表示,经自查、核实确认,与骄龙资产不存在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利益关系,(控股股东)广汽工业集团也同样如此。
广汽集团副总经理、董秘卢飒3月13日对时代周报记者回应称,广汽集团的定增价格是锁定的,不会受影响,按照旧规则确定了20元左右的平均价格。
股价异动
2014年7月11日,广汽集团董事会公告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广汽集团在公告中指出,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根据股权激励方案,公司总共拿出总股本的1%,也就是6435万股左右的股票,授予627名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员工,其中,10余名高管获得1000万股左右,平均每人70万-90万股,剩余的600多人,平均每人获得9万股左右。
据2014年的股权激励草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7元/股。这意味着,获得激励的员工,可以用7.7元的价格买入公司的股票,员工必须努力工作,让公司股价处于9元之上,这样到了可以卖出的时候,员工才能享受到额外的差价利润。
可以卖出的日子是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是2016年9月到2017年9月。在行权期内,获得激励的员工可以凭借手中的期权份数,以7元左右的价格购买相应数量的股票,并可以到市场上卖出,赚取差价。根据方案,行权期分为三次,每次行权的比例为1/3,第二、三次的时间是2017年9月到2018年9月,2018年9月到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