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长安马自达回收一汽马自达的买卖公示公告,马自达汽车合拼一事总算尘埃落定。
实际上,早就在19年就传来过东西南北马自达汽车要统一的信息。尽管一汽马自达多次“否认三连”,但“无风不起浪”在车辆圈里好像一直都挺适合的。
说起来,一样全是双品牌策略,大家和“两田”玩的是顺风顺水,到了马自达汽车这里咋就没搞起来呢?
前几日在知乎上见到一个问题——“马自达汽车是由于没技术性才讲出「全球只需有 2% 的顾客认同马自达汽车便足已」的思想观点吗?”在这个有着50多万元访问量的问题下边,很多回应都是在Diss提问者问的沒有水准。
你能说马自达汽车固执,但不能说它沒有技术性。
转子发动机自无需多讲,也有那充足榨取燃气轮机发展潜力的发动机压缩比达到15:1的创驰蓝天压燃发动机SKYACTIV-X,撇开专一性的问题临时不谈,这一份偏执刻苦钻研的精神状态也是很最该钦佩的。
此外,人马一体的操作及其针对爱信6AT极佳的校准基本功,这种全是马自达汽车引以为豪的点。正因如此,马自达汽车来到现如今必须“合二为一”的形势好像并不是整体实力不够。
从某种意义而言,双品牌策略的核心思想取决于姐妹车系。大众帕萨特与迈腾、雷凌与轩逸、XR-V和缤智,无一不是构建出了并驾齐驱,一同扩展市场占有率的实际效果。
再看马自达汽车,“一马”:阿特兹(中级轿车),CX-4(紧凑SUV);“长马”:昂克赛拉(紧密级车),CX-30(中小型SUV),CX-8(中大中型SUV)。就算有一个同是紧密级SUV的CX-5,但与轿跑车造型设计的CX-4彻底并不是一类。
不论是从车系的取名或是从实际的购车款都能够看得出,马自达汽车在“一马”和“长马”中间的合理布局是错落遍布的,彻底沒有姐妹车系的存有,这就造成马自达汽车并不具有像大家“两田”那般的双品牌策略的法律效力。
再者说,马自达汽车自身产品矩阵并算不上丰富多彩,而又必须分离到俩家,竞争能力进一步被打撒。尤其是一汽马自达,集团旗下仅有阿特兹和CX-42款车系。说起来CX-4或是“专供车”,从某种程度而言就只剩余有以前的马6称号支撑点的阿特兹一款车。正因如此,此次合拼“一马”变成“长马”的分公司倒也在意料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