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评观查 《车评社》第497期
导言:因不法收集面部数据信息,威马汽车再度深陷社会舆论涡旋。
据报道,近日上海市威马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被徐汇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10万余元。
对于惩罚理由,被告方选购具备人脸识别解锁的拍摄机器设备22台,安裝在集团旗下店面,2021年1月至6月,共收集提交人脸照片431623张。
实际惩罚全文如下:
2019年,威马汽车与某公司签署《小鹏汽车门店客流监测项目框架合同》,合同书中规定被告方自2019年3月1日起向某公司选购店面人流量检测新项目服务项目。
被告方支付购买公司的面部识别拍摄机器设备后,安裝在集团旗下店面用以收集顾客的面部识别数据信息。数据提交后,根据优化算法对脸部数据信息开展鉴别测算,为此开展店面的客流统计和客流分析,包含入店人数统计、性别比例、年纪剖析等。威马汽车根据APP查询客流统计和剖析結果,在公司经营中作为参照。
核查,威马汽车共选购具备人脸识别解锁的拍摄机器设备22台,总共耗费17余万元。前述面部识别拍摄机器设备所有安裝在集团旗下的市场销售店面,涉及到5个直销店和2个加盟连锁店。
2021年1月至6月,总共收集提交人脸照片431623张。
免不了令人感慨:晓亮互联网大数据玩得不错啊!遗憾此个人行为没经得顾客允许,也无明确、告之顾客搜集、应用目地,违背了顾客消费者保护法。
自然也有些人十分抵触:威马汽车,你就是这样看待“鹏友”?
而对于“6个月内收集43引马镇消费者人脸照片”事情,威马汽车层面表明:
“本次事情,事出上海区域的店面期待能够针对店面人流量等数据信息的采集与剖析,改进服务流程,能够更好地服務于到店顾客,但鉴于对有关法律条款的不了解,误购置并采用了违背有关法律条款的第三方经销商(悠洛客)的商品。”
威马汽车层面称,对此次行政处罚法彻底听从,并对这事作出深入自我反思。
截止到事发,被告方已拆卸以上店面内的面部识别拍摄机器设备,提交的人脸照片早已由某公司开展删掉。被告方无非法所得。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我国有关要求,现勒令威马汽车纠正违规行为,对其处罚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