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规范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登记、使用和检验,集中整治罐车运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罐车安全运行水平。
《方案》明确,自2022年1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禁止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罐车运行。
根据当时发布的《方案》实施步骤,自2021年6月1日起,新进入市场的罐车应当按照新要求进行检验、登记、办理道路运输证,实现新罐车合规;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对所有存量罐车的检验;202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罐车整改;2022年1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禁止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罐车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