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一连通报了3起国道省道过境货运车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处理情况,多名涉事司机被罚款,当地的接待场所如面馆、酒楼等则被责令停业整改。
西乡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表示,请广大过境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不得擅自撕毁封条擅自下车或在集镇及人口密集处停留。
国省道沿线餐饮店、宾馆、商店、超市、加油加水站、汽修厂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行程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控措施。不得向贴有封条的过境或外地货车车辆下车驾乘人员出售商品或提供餐饮住宿服务。
对违反通告要求的,由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关于国省道过境货运车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处理情况的通报(一)
10月26日,王某从(外省)中风险区域驾驶过境货运车辆停靠在西牟路(城南街道东渡社区一组),私自撕毁封条,下车在城东面馆就餐,违反了《西乡县关于加强国省道过境车辆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要求。城东面馆未对该司机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城南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司机王某予以行政处罚200元;城南街道市场监管所责令城东面馆关停整改,对城东面馆3名从业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关于国省道过境货运车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处理情况的通报(二)
10月26日,刘某委派陈某到二里交通健康服务点承接从外省中高风险区域驾驶过境货运车辆(司机秦某)到城北街道十里村给刘某拉货,14时许,刘某夫妻二人同司机秦某在宝城酒楼准备就餐时,被县巡查组现场发现,违反了《西乡县关于加强国省道过境车辆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
城北街道市场监管所责令宝城酒楼停业整改,对宝城酒楼从业人员2人落实7天居家隔离措施;城北派出所对刘某夫妻二人予以警告,对陈某行政罚款200元,并对接触人员白龙塘镇刘某夫妻、陈某落实7天居家隔离措施。
关于国省道过境货运车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处理情况的通报(三)
10月25日,王某从(外省)高风险区域驾驶过境货运车辆到峡口镇焦家坝村祝某渔场送货,在祝某家就餐后卸货,卸货完毕返回车内休息;10月26日驾车路经柳树大沙村余某商店、城南上渡十字大众服饰店购物后,驾车驶至堰口镇古城街被县巡查组现场发现,严重违反了《西乡县关于加强国省道过境车辆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