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发布关于命名天津市等16个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的通报。
通知指出,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根据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验收的相关安排,联合受理了第一批19个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的验收申请。经技术小组秘密访问、专家小组实地验收、向公众宣传等程序,天津等16个城市已达到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的预期目标。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决定命名天津、石家庄、衡水、鄂尔多斯、苏州、厦门、安阳、襄阳、十堰、长沙、广州、深圳、成都、泸州、兰州、银川是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据了解,这批16个城市是继2018年深圳等22个城市入选后,第二批入选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为加快建立集约化、高效化、绿色化、智能化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实现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提供有力支撑。(信息来源/交通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