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6 证劵通称:福田汽车 识别码:临 2022-008 北汽福田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企业过期未接到北京市宝沃股东借款的公示 本企业股东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示內容不会有一切虚报记述、虚假性阐述或是重要遗 漏,并对其主要内容的真实有效、精确性和一致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北京市宝沃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市宝沃”)应于2022年1月17日还款企业贷款本钱及全部未付款贷款利息总共18.8亿人民币,截止到2022年1月17日,企业未接到以上账款。该事宜不涉及到追朔调节,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企业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记提相对应的个人信用资产减值损害约4.27亿人民币。 ●该期满未得到的北京市宝沃股东借款,对企业商用汽车业务流程现金流量无危害,对企业总体现金流量造成一定危害,但并不会危害企业一切正常的制造和运营。 ●企业已就北京市宝沃股东借款事宜向上海监察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及保护,企业将再次跟进,采用包含但是不限于法律制裁对北京市宝沃股东借款等事宜开展追索,烦请投资人留意经营风险。 ●北京市宝沃生产运营所必须的财产被封查会对企业有关债务的取回造成不良危害,贷款担保人神州优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神州优车”)存有没法执行贷款担保责任的风险性,主要内容详见三、风险分析。
一、本事宜工作进展 2020年4月5日,企业与北京市宝沃签定《资产抵债合同》,北京市宝沃以财产抵账后,借款合同项下仍剩下未偿还的贷款本钱及全部未付款贷款利息由北京市宝沃以现钱方法依照借款合同项下的还钱時间付款,彼此可就前述未被抵付的贷款本钱及贷款利息的还钱時间再行商议,但还钱時间应不迟于2023年1月17日,且2022年1月17日前的还款额度不低于未被抵付的贷款本钱及贷款利息总金额的50%(详见临2020-033号公示)。截止到2021年6月底,企业与北京市宝沃顺利完成有关资金的抵账事宜(详见临2020-059、2020-069、2020-074、2021-027号公示)。 截止到2022年1月17日,北京市宝沃股东借款剩下等额本息贷款总共18.8亿人民币。 依据借款合同项下承诺的还钱時间,以上负债应于2022年1月17日期满。截止到2022年1月17日,企业未接到以上账款。该事宜不涉及到追朔调节,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企业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记提相对应的个人信用资产减值损害约4.27亿人民币。
二、企业采用的对策 为了更好地推动企业取回北京市宝沃股东借款,确保公司的合法权利,企业已向上海监察委员会(下称“北仲”)申请劳动仲裁及保护,向借款人北京市宝沃及担保方神州优车认为所有没付股东借款本钱及贷款利息,由北仲将保全申请书递交给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详见临 2021-091、2021-096、2021-099号公示) 企业将紧密配合北仲对股东借款事宜案子开展审判,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 由于以上诉讼案子并未开庭审判,以上事宜对企业当期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具备很大可变性。以上事宜不容易危害企业的常规运营。企业将再次跟进,采用包含但是不限于法律制裁对北京市宝沃股东借款等事宜开展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