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写:杜宇
近日,又有几起内线交易、股票价格控制案子被公布。
与发售公司高管串通操纵市场,50亿销售市场控制案曝出
据证券日报,近日,上海人民法院公布了近几年来产生的一起控制金融市场违法犯罪。
这起控制案产生在七年前。2015年初,被告、上市企业S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通称“S企业”)具体控投人何某某、麦某某(提起公诉)为售卖所持所有S公司股权,同被告黄某某、文某某商谈后,由黄某某、文某某及黄某某强烈推荐的被告蒋某某,以不低于RMB38亿人民币的原价分阶段溢价收购。
而且何某某、麦某某相互配合黄某某、文某某操纵S企业公布“定增”“高送转”等利好消息公示以拉涨股票价格。与此同时,黄某某、文某某根据以上信息内容优点,根据自己或其操纵的别人帐户,在二级市场持续交易S上市公司。
根据协议转让及二级市场交易S企业股票价格个股,黄某某、文某某、蒋某某各自不法盈利14.9亿余元、15.5亿余元、20.6亿余元(均含浮盈);何某某、麦某某等人以协议转让方法低位TX共38.46亿余元,何某某、麦某某各自不法盈利1.85亿余元。
2018年5月,上海人民法院第一院区以被告黄某某等5人犯控制金融市场罪立案侦查。2018年1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5名被告各自被判刑期八年至有期徒刑二年不一,并罚金RMB5亿至1000万余元不一。被告起诉后,上海高级法院于2020年8月判决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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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线交易赚160万,罚没款逾480万
证监会网站2022年1月5日公布的一则行政部门处罚决定书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张怡内线交易珠海中富实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个股个人行为开展了立案查处、审判,决策收走张怡非法所得160.42万余元,并惩处320.83万余元处罚。
2015年10月17日,珠海中富公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企业已经筹备债务重组暨公开增发个股重大事项。上市公司自2015年10月19日股市开市起股票停牌。
中国证监会强调,珠海中富筹备处理危害公开增发个股的负债问题并执行公开增发个股的事宜,归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要求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迟于2015年8月26日产生,公布于2015年10月17日。吴某汉为鞍山银行副行级领导干部,承担领队鞍山银行赴珠海中富进行财务尽职调查,是此案内幕信息知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