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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市12月23日讯 证监会网址前不久发布的北京市监管局行政部门处罚决定书(〔2021〕14号、15号、16号)表明,2015年,北京市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京威股份”,002662.SZ)向新能源车转型发展,入股江苏省卡威汽车工业生产集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苏省卡威”),入股占比35%。
2018年1月30日,王某瑜告之京威股份董事会秘书鲍某娜其正与江苏省卡威此外两个公司股东江苏省卡威专用车生产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卡威专用汽车”)和文安钢材商议回收江苏省卡威剩下股权事项,鲍某娜提议京威股份股票停牌。
2018年1月31日,鲍某娜与京威股份证券事务代表侯某拟定了申请办理股票停牌文档,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票停牌。2018年2月1日,京威股份公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上市公司自2018年2月1日早上股市开市起股票停牌。2018年2月22日,京威股份公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披露企业明确筹备中的财产选购事宜组成重大资产重组,企业拟发售股权选购卡威专用汽车和文安钢材(或其关联企业)各自拥有的标的公司即江苏省卡威55%股份和10%股权,此次买卖进行后,江苏省卡威将变成京威股份全资子公司。
2018年5月2日,京威股份公布《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示,称企业决策停止此次筹备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上市公司于2018年5月2日股市开市起股票复牌。
京威股份发售股权回收江苏省卡威股份事宜,归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要求的“企业的重要项目投资个人行为和重要的购买资产的决策”的大事件,在公布前归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要求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迟于2018年1月中旬产生,公布于2018年2月22日(下称内幕信息关键期)。王某瑜、孟某华、蒋丽君为此案内幕信息知情者。
2018年1月31日,内幕信息比较敏感期限内,内幕信息知情者蒋丽君向他的儿子孟凯推送提议别人交易“京威股份”的手机微信。蒋丽君以上个人行为违背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要求,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上述提议别人交易证劵违规行为。案子调研期内,蒋丽君可以紧密配合调研工作中。依据双方违规行为的客观事实、特性、剧情与社会发展伤害水平,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要求,北京市监管局决策:对蒋丽君提议别人交易股票个人行为惩处3万余元处罚。
孟凯不法获得并悉知内幕信息。孟凯系江苏省卡威老总孟某华、执行董事蒋丽君之子。2018年1月下旬,孟凯在江苏省卡威请假期内,见到京威股份资产重组江苏省卡威的有关信息,悉知此案内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