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处讯 在6月15日的《政风热线》主播间,来源于扬中市的徐先生向栏目组体现了扬州市旧机动车辆贸易市场的违反规定占地面积问题。泗洪县太平镇群众很高体现,自己七八年前在洪泽湖湖岸栽种的过千棵杨树,在已经进行的退渔还湖新项目中能不能获得相对应赔偿?
16日,小编兵分两路,各自追随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管局督查组赶赴现场。
剥茧抽丝,众多问题露出水面
两部挖机轰隆轰隆繁忙着,职工在拆卸简易房,15日早上,暴雨当中,扬中市旧机动车辆贸易市场不远的地方的地下停车场内,拆卸整顿工作中已经开展。
这一处地下停车场,恰好是被检举的非法占地场地之一。据徐先生体现,坐落于扬中市邗江区菏叶东街8号的扬州市旧机动车辆贸易市场违建达35000平米,主要包括5家二手车汽车4S店12000平米,另有23000平方米是二手车经营用房和汽车修理厂商业用地。
客观事实状况究竟怎样?经督查组当场核查房屋租赁协议发觉,2009年12月和2010年5月,扬中市旧机动车辆贸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依次2次租赁维扬开发区菏叶村集体用地40亩、23.7亩,累计63.7亩,而且在其中一份合同书已于上年期满。
2011年5月,该公司占有以上土地资源开工建设扬中市旧机动车辆贸易市场。经当场勘察,共占有土地面积77.8亩,在其中土地31.2亩、农业用地46.6亩(农用地19.8亩)。
扬中市生态资源和城建局邗江大队厅长徐斌分析说,扬中市旧机动车辆贸易市场常用土地资源为租用集体用地,未办有关商业用地和整体规划办理手续,违背了《土地管理法》第44条“基本建设占有土地资源,涉及到农业用地变为土地的,理应申请办理农业用地改用审核办理手续”,归属于非法占地个人行为。
小编在现场还见到一份材料表明,原邗江区国土资源局早在2013年就对这一非法占地个人行为开展过调研,2014年这一案件依照所在地职责职责分工又被移送到市城管局。
邗江综合执法局智能化核心办公室主任徐海峰详细介绍,邗江区城市管理局工作员曾在2018年6月24日的巡视中,发觉扬中市旧机动车辆贸易市场存有一处违建车棚,并于当初12月传出期限拆卸认定书,但以后并没有整顿及时。2021年3月,邗江区城市管理局又向维扬经济发展高新区管委会传出一份综执函,规定管委会做为拆卸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制订强制性拆卸应急预案,并告之实际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