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6月以来,共计回访1000余人次。
制度明确了回访范围、对象、方法、时间、具体实施、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等内容。重点调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按照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执行完结等情况。
回访包括电话沟通、信件问询、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组织座谈等形式。在回访前,回访人员会认真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和出发经过,并详细记录被访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未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持续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公平执法保驾护航。
编后语:
回访见温度,执法有力度!希望这个政策能有效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减少执法不公的问题。卡友们支持这个政策全国普及吗?(信息来源:法治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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