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货运车辆通行政策,内蒙古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申货运车辆通行政策。
具体如下:
1、继续实行负面清单。
不得随意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或限制运输服务;
不得简单以货车车籍地为依据限制通行;
对于司乘人员无高低风险地区行程的货运车辆,各地不得随意限制通行;
对有高风险区所在城市行程的货运车辆,不得劝返;
对于实施静态(静默、封城)管理的城市,不得“一刀切”限制货车通行。
2、重申通行条件。
①对有高风险区所在城市行程(即来自低风险区)的货车司乘人员实行“两码一证”+测温+“落地检”+闭环管理措施。
即“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码绿码、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体温检测正常,可采取“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无接触式装卸作业等措施,保障货车通行。
②对进出高风险区的货车司乘人员实行“两码两证”+测温+“落地检”+点对点全程封闭管理措施。
即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码绿码、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全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体温检测正常、“落地检”+点对点全程封闭管理,保障货车通行。
3、强化服务保障。
凡是设置防疫检查点的卡口必须设置核酸检测点,优化简化核酸检测、报备流程;实施闭环管理的地区要科学合理制定闭环管理措施;关心关爱司乘人员,积极回应解决相关诉求。
另外,在所有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点等公共场所显要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