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淘汰1709辆的年度任务;2024年6月底前现存3105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全部完成淘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邮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奖励补贴方案》的通知。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提前淘汰报废的高邮籍(以车管所系统登记为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以享受本次补贴。
具体补贴如下:
根据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类型、登记年限,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不同年度淘汰车辆的补贴金额=补贴标准×系数。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淘汰的,系数为1.2;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淘汰的,系数为1.0;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淘汰的,系数为0.5。
补贴受理地址: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补助申请受理窗口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二楼20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