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便利城市道路货车通行的通知》(公交管理〔2022〕299号)进一步优化调整了卡车进城政策。目前,有许多试点项目中型卡车具有与轻型卡车相同的通行权。
目前,已有淮南、阜阳、黄山、六安、临泉、颍上、界首、蚌埠、淄博、池州、聊城、太和、天长、定远、五和、铜陵等市县发布通知,称:简化轻型及以下卡车交通管理政策,不细分交通限制吨位。逐步放宽对中型货车和封闭式货车的交通限制,试点对长度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货车给予与轻型货车相同的通行权(个别桥梁和高架道路承载能力不足除外)。
除此之外,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知,要求从现在起,太原市区域通行的中型货车相当于3月20日实施的《关于调整货车通行控制措施的通知》中轻型货车的通行控制政策。
9月29日,在云南省在公安厅交警总队新闻发布会上,要求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及封闭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限行。如果确实需要限制,允许每天不少于16小时。
与此同时,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发布通知,要求放宽城市卡车吨位限制。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中午高峰期段(11:30-12:30),不再限制通行。提高新能源卡车的便利性。新能源轻型及以下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再限制;新能源中型货车长度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参照新能源轻型货车管理。
除上述地方外,全国许多地方也在研究相关政策。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