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中国经济网
据证监会网址信息,中国证监会决策停止对深圳农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厦门农商行”)初次公布股票发行申请办理核查。
厦门农商行系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1]442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12]271号)等文档,由泉州市农村信用联社协作联社改革创建的股份合作制银行业。2012年6月28日,泉州市工商局官网向厦门农商行签发了工商注册号为35020000000070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厦门农商行不会有大股东和控股股东。截止到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拥有厦门农商行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为厦门象屿投资管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港务投资控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国际展会控投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国贸金融业控投有限责任公司,以上四家企业先后为厦门农商行的第一至第四控股股东。
厦门农商行原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板公开发行股票数不低于发售后总市值的10%(含10%),且不超过发售后总市值的25%(含25%),即不低于4.15每股公积金,且不超过12.45亿股。此次公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在扣减有关发行费用后,将所有用以填补关键一级资本。
厦门农商行本次发售的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吴晓亮、李一睿。(来源于: 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