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9月30日完成,该时间仅为估计,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发行价格下限(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9.17元/股,不代表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下限实际数),发行股票的数量为65,359.4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以上关于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股票价格、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票价格、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4,671.94万元,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2018年持平;
(2)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均为0;
(3)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2017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