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登录注册

专注皮卡领域
服务百万皮卡车主

奔腾集团竞投英力特信披三宗违反规定 张郁达遭警示处罚

94次浏览| 更新时间 : 2022年01月09日 20:23
来源:互联网

来源于: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市9月16日讯 证监会前不久发布的行政部门处罚决定书〔2019〕96号表明,崩腾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奔腾集团,证券代码:832650)存有下列违反规定客观事实:未按照规定执行信息披露责任、公布的有关信息存有虚假性阐述、公布的有关信息存有虚报记述。


经查明,奔腾集团存有下列违反规定客观事实:


一、奔腾集团未按照规定执行信息披露责任


2016年12月6日,中国国电英力特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英力特集团公司)根据甘肃英力特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英力特化工厂)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公布了《关于国有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示规定受让方需要在2016年12月19日17点以前带上“资格预审原材料(包含意愿受让方有关允许转让此次出让股权的內部管理决策文档)”到英力特集团公司当场报考。


2016年12月7日,奔腾集团股东会产生《内蒙古赤峰奔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下称《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內容是:“允许企业参加申购中国国电英力特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同出让其拥有的甘肃英力特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155,322,687股股权(占上市企业总市值的51.25%)及持有者甘肃英力特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00%股份和相应债务”。2016年12月16日,奔腾集团股东会产生《内蒙古赤峰奔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2016届股东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下称《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有关事宜。


2016年12月19日,奔腾集团法人代表张郁达授权委托领域专业人员雷某华带上“资格预审材料”到英力特集团公司申请办理报名调查。提交的“资格预审原材料”包含《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二十五条的要求,奔腾集团《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包括很有可能对股价出现比较大危害的大事件,奔腾集团对以上决定未执行信息披露责任。


二、奔腾集团公布的有关信息存有虚假性阐述


2016年12月30日,奔腾集团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决议并根据三项提案,在其中第二项提案为:《拟在A股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议案》,议案內容包含:“企业拟在A股市场回收上市企业,企业高管正积极推动,找寻与企业战略切合的标底。”2017年1月3日,奔腾集团公示《内蒙古赤峰奔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下称《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zhouwei

还没有个性签名哟
作者

皮卡首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伙伴 | 广告投放 | 招贤纳士 | 用户反馈

免责声明:所有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站亦不为其版权负责!
CopyRight©1999-2022 www.pikacn.com All Right Reserved 湘ICP备20001444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