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40,794,553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本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将根据发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军
电话:023-67594008
邮箱:cazqc@changan.com.cn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何洋、陈淑绵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38406、010-60837504
邮箱:project_ca2019@citics.com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