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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is是什么组织,做过哪些令人发指的事情?

来源: 网络转载

如果要说二十一世纪什么最乱,那当然就是恐怖活动,对于世界的安定产生了非常可怕的后果,目前全世界最大的恐怖组织是一个叫做isis的组织,这个组织是在拉登组织倒下之后的又一个世界性的恐怖组织,不过现在很多人对这个组织还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跟随小编的脚步来认识一下isis组织的信息。

isis

一、isis是什么

全称:伊拉克和大叙利亚伊斯兰国

前身:2006年在伊拉克成立的“伊拉克伊斯兰国”

目标:消除二战结束后现代中东的国家边界,并在这一地区创立一个由基地组织运作的酋长国。

isis在2014年6月29日,该组织的领袖阿布·贝克尔·巴格达迪自称为哈里发,将政权更名为“伊斯兰国”,并宣称自身对于整个穆斯林世界(包括历史上阿拉伯帝国曾统治的地区)拥有权威地位。

isis目前控制的区域为伊拉克西北部和叙利亚东北部的大片区域,这个区域有多大呢?从面积来看,已经超过了英国本土,所以各位朋友,这并不是什么疥癣之疾,实际上这快要成为压垮中东的最后一根稻草了,纳赛尔、凯末尔等人将伊斯兰世界世俗化努力也即将灰飞烟灭,中东未来实在不容乐观,碎片化有向齑粉化发展的倾向。

二、isis的特征

isis与之前的恐怖组织相比,主要特征如下:

首先,运用公众媒体明确宣传并强调其建立的哈里发国及其首领的宗教合法性,即宣称自己是古伊斯兰国的合法继承人伊斯兰教中规定,哈里发(即继承人、代理人)应出自真主穆罕默德的古莱氏部族,而巴格达迪就宣称自己的祖先就属于这一部族。

其次,ISIS 继宣布成立后,依此迅速取得并占领了大片管辖区,有了自己较为稳固且广阔的“领土”。

最后,经济上不再以依赖其他国家或组织的“帮助”为主,而是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构建自己的资金流动体系。

这虽然符合国际法中关于国家的定义,但也违背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即法律程序的正当性与法的促进性与保障社会公平,ISIS在建国的时候没有采取一种符合人道主义的方法,反而是烧杀抢夺,无所不用其极,这也是国际社会抨击它的主要原因。

三、isis崛起之谜

2014年以前,ISIS还不为大多数人所知,可是在2014年6月以后,这个恐怖组织在很短的时间以惊人速度发展壮大,并且还在世界的眼皮子底下干下了一系列血腥暴行。

就目前来看,尽管多个国家联合起来对ISIS进行打击,可是效果似乎不太大,给人一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感。

1、isis起源基地

ISIS的崛起不得不提两个人,一个是扎卡维,一个是巴格达迪。2003年美国入侵伊拉克,引发了普遍的反美武装斗争,形形色色的逊尼派武装团伙,如“圣战者协商会议”“萨哈巴战士”“战胜军”“安萨尔统一圣战组织”“胜利教派军”等。一名36岁的约旦男子在战争前带着武器与现金潜入巴格达,在战争中联合这些圣战组织,建立起基地组织的伊拉克分支,宣布效忠本·拉登。

这名男子叫阿布·穆萨卜·扎卡维,是基地组织的第三号人物,伊拉克战争后,扎卡维因其残忍名声大噪,他至少两次亲自砍下美国人质的脑袋,而他的“统一圣战”组织也绑架斩首了不少人质,炸死了数百名平民,暗杀了几名伊拉克官员,就连联合国驻伊拉克特别代表德梅洛都死于“基地”组织头目扎卡维之手,其轰动效应却是其他恐怖活动望尘莫及的。

2006年,扎卡维在美军空袭中被击毙,他的追随者伊拉克人阿布·奥马尔·巴格达迪和埃及人阿布·阿尤布·马斯里接班成为新头目,该组织开始以“伊拉克伊斯兰国”名号发动袭击。2007年9月,当时仍在世的本·拉登在一段录音中号召伊拉克武装分子效忠“伊拉克伊斯兰国”的领袖巴格达迪,巴格达迪这个名字从此进入人们的视线。但是,巴格达迪与马斯里2010年4月死于美军和伊拉克联合军事行动,继任者为易卜拉欣·巴特利·萨马拉伊。或许是为了领导权威的需要,易卜拉欣把名字改为阿布·贝克尔·巴格达迪,仍然用“巴格达迪”的名字进行活动。

2、isis残忍甚于基地

“新一代”的巴格达迪出生于伊拉克萨马拉城的一个宗教家庭,是巴格达伊斯兰大学的伊斯兰学博士,其家族兄弟及其他男性亲属都是教士或古阿拉伯语的教授。他是一名鬼影般的人物,因为他目前只有两张照片被公之于世,甚至许多他的手下都没有见过他的他的真容,因为他在发表讲话时都戴着面具。

然后,这名“隐形圣战者”让ISIS迅速发展壮大,并在短短时间被攻城略地。2013年3月,巴格达迪控制的“胜利阵线”攻占叙利亚东部城市拉卡,成为第一个被反叛组织攻下的省会城市。拉卡拥有百万人口,是叙伊边境地带的重镇,拥有丰富的石油储备,巴格达迪的组织在领土、人力、资金等方面都有了突飞猛进。4月,他宣布合并伊拉克境内多个伊斯兰组织,取消‘伊拉克伊斯兰国’和‘胜利阵线’的称谓,组合在一个名字之下,即ISIS(伊拉克和大叙利亚伊斯兰国)。2014年6月29日,巴格达迪宣布将“伊拉克和沙姆”字样舍去,直称“伊斯兰国”(The Islamic State,简称:IS),领土包括叙北部阿勒颇省至伊东部迪亚拉省,而巴格达迪恢复本名“易卜拉欣”,自称哈里发,要求全世界穆斯林对他效忠。

从这个时候开始,ISIS愈发“高调”活动,集体屠杀政府军士兵、屠杀伊拉克少数族裔雅兹迪人、处死男同性恋、轰炸清真寺、屠杀天主教教堂,特别是已经多次发生的斩首外国人质事件更是引发全世界的声讨,美国、法国、日本、约旦都深受其害,而且ISIS还把人质被斩首或焚烧的过程在互联网上公之于众,血腥暴力程度远远高于其它恐怖组织,一时间让人闻之变色。

甚至连基地组织头目本·拉登都曾对ISIS的残忍发表了警告,在他藏身处发现的一封21页信件中,他警告说一个新生的残忍极端组织势力日益增强,授意“基地”与之切断所有联系。而这个组织就是现在羽翼已经丰满的ISIS。

3、isis无止境的野心

实际上,残忍带来的恐惧,就是恐怖组织的一种强大武器。恐怖主义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置于恐怖之中以达到自己的目的,ISIS就是利用种种残暴的手段,以战胜对方。

而ISIS利用恐怖想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可以说是“无止境”的,这从它的名称中即可看出来。它前称“伊拉克和大叙利亚伊斯兰国”(英语:Islamic State of Iraq and al Shams,缩写:ISIS),“al Shams”的意思是“大叙利亚”,即叙利亚、黎巴嫩、约旦、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巴格达迪宣称自身对于整个穆斯林世界(包括历史上阿拉伯帝国曾统治的地区)拥有权威地位。它的未来,可以从ISIS发布的一份五年计划中刊出,它的“未来国土”将横跨欧亚非三大洲,从摩洛哥(重命名为马格里布)到中国新疆(与印度全境并称为呼罗珊),野心可以说是非常巨大。当然也因引起了世界各国包括中国的警惕。

北京大学副教授昝涛认为,从ISIS改名为哈里发国就可以看出,它未来的版图要把历史上中东伊斯兰帝国曾经影响过的区域都包括在内。“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先是在麦地那建立乌玛(也就是伊斯兰公社或者说穆斯林共同体),其后有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这也就是伊斯兰教传播的过程。这具有普世主义宗教的一般性特征。但是,现代的激进泛伊斯兰主义,主张将全世界的穆斯林统一在一个乌玛之中。”

这种看似“宏达辉煌”的理想、再加上精准的网络宣传,吸引了大批西方长大的穆斯林年轻一代加入。这些年轻人虽然生活在西方,却无法完全融入西方生活,而ISIS的蛊惑则让这些年轻人们产生了认同感,没有圣战就没有生活成了他们的座右铭。

然而更让人觉得可怕的是,ISIS的成员已经跨越出中东渗透到西方世界中。据一位ISIS的特工宣城,ISIS已经派出约4000名圣战士潜伏欧洲。这些圣战分子都是从土耳其被偷运过去的,他们被塞进装满叙利亚难民的货船里,一小批一小批地潜入欧洲。最新的数据估计,ISIS组织中有2万多名外国人,其中有4000多人是来自西欧国家的公民或居民。如果这些人乘坐难民船回到欧洲,他们就可以通过欧洲开放的大陆边境回家,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受到的检查远没有飞机安检多。那名ISIS特工称,ISIS将这些圣战分子运到西方是为了对西方国家发动进攻。

ISIS渗透力不能不让人忧心忡忡,因为这些“圣战者”才是未来的真正的威胁,因为他们给社会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力是巨大的。

四、isis为何自称建国

体现了法与政治的关系。政治关系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基于特定利益要求而实现的,以政治强制和权力分配为特征的社会关系,而法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力量的体现,可以巩固统治阶级的力量,并且法具有神圣性与不可侵犯性,更能令公众信服。建国在我看来就是在法律层面寻求政权的合法性,试问一个恐怖组织的威信力怎能与一个自诩为国家的宗教团体相提并论,因此,ISIS极力鼓吹自己的国家主权与统治的合法性。

五、isis头目如何躲避“斩首”

综合美国《商业内幕》杂志等媒体报道,美军消息人士披露,极端组织ISIS的一名高级指挥官近期在叙利亚东部遭到美军特种部队奇袭。美军缴获了一批机密文件,显示ISIS的指挥层制定了《防无人机求生手册》,ISIS头目巴格达迪正是靠它多次躲过美军的“斩首”行动。

巴格达迪通常呆在叙利亚拉卡市——ISIS自设的“首都”,与手下指挥官会面。ISIS在拉卡市的东部地区设置了多座隐蔽的大本营兼会议处,巴格达迪会随机选择其中一座大本营会晤手下。每当举行这类高层会议时,安全防护工作是ISIS的首要任务。所有与会的人员一律不准自行前往会场,巴格达迪的保镖组会假扮平民,并花钱随机选择司机去接与会人员。这些司机只被告知“去哪里接某人抵达某处”,他们并不清楚雇主和被接人员的真实身份——这是为了防范这些司机告密。

接到与会人员后,司机会要求上车者交出所有数码设备,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其他数码设备——保镖们担心,这类电子装置可能受到美军特种装备追踪,无人机将凭此找到巴格达迪。所以,他们花钱雇司机,搜走与会者的数码产品。会议结束以后,保镖们会另外再雇一批司机,将与会者送回去。

另外,ISIS加大了打击告密者和叛徒的力度。一旦某人被发现为美军搜集“斩首”所需要的情报,那么他的结局将是被ISIS处决。由于减少了对数码设备的使用,ISIS的头目们普遍依靠自己的妻子或者手下的妻子与其他头目保持联系,“经常有ISIS高层的妻子为丈夫送信,因为美军无人机通常不攻击妇女”。

西方观察人士猜测,巴格达迪可能在此前的一次美军“斩首”行动中负了重伤,“他虽然在保镖的拼死保护下逃脱,但因受伤而行动不便,ISIS的指挥体系遭到重创”。

六、isis的恐怖行径

1、使用化学武器

2016年11月12日,伊拉克摩苏尔收复战还在持续,而恐怖势力化学武器攻击的不良后果已经在儿童身上显现。在恐怖势力向伊拉克盖亚拉投放炸弹后,许多当地儿童出现皮肤变黑发硬的症状,联合国指出这可能是恐怖势力自制的化学攻击武器。

2、强征童兵

急于填补战场上的损失,ISIS强征童兵,童兵数量稳定增长,一些童兵年仅10岁,却也被迫成为处决俘虏的刽子手。2015年12月ISIS公布了6名童兵处决叙利亚安全人员的录像,其中5人枪杀俘虏,一人拿刀割喉。“伊斯兰国”称,这些孩子要向“伊斯兰国”的反对者“传递信息”。

3、制造各种恐怖袭击事件(炸毁俄罗斯客机)

ISIS在全球各地不断制造恐怖袭击事件,例如2015年11月13日晚,ISIS在法国巴黎市发动恐怖袭击事件,造成至少132人死亡。

2015年9月30日,俄罗斯开始空袭叙利亚,并在近几周加强了空袭。10月31日,俄罗斯科加雷姆航空公司一架从埃及飞往俄罗斯的客机在埃及西奈半岛坠毁,机上包括217名乘客7名机组成员在内的224人无一生还。

2015年11月isis发布了一张照片,称是炸毁俄罗斯客机的炸弹,并称袭击那架飞机是因为莫斯科在叙利亚境内进行飞机轰炸。

4、疯狂破坏古文物

2015年2月26日,效忠于ISIS的推特帐号发布了一个五分钟的视频,ISIS洗劫了摩苏尔中央博物馆,挥动铁锤和电钻,砸毁具有上千年历史的古文物和雕像,还威胁要推翻中东几千年的和平共处,试图镇压一切与伊斯兰圣战思想不符的力量。一座被破坏的人首翼牛像正是亚述人的保护神,可以追溯到公元前7世纪。而这仅仅只是ISIS破坏古代文物的一部分场景。此前,该极端组织已经毁掉了一系列他们认为是“异端邪说”的神龛等遗迹,烧毁书籍,甚至破坏穆斯林圣地。

据联合国称,ISIS在破坏占领区内文物的同时,还在黑市大量贩卖古代文物,以换取活动资金。

5、变态处刑

ISIS武装分子集体屠杀政府军士兵,并上传到社交网络。

2015年ISIS发布一组7分钟处刑视频(动图小编就不放了,毕竟太太血腥太反人类)。包括三种处决方式:

以铁笼关着受害者沉然后非常缓慢的沉到水里;铁笼沉进水里,极端分子特地用了水下摄影机拍摄受害者在死前拼命求生的画面。最后铁笼被重新吊上,露出受害者口吐白沫疑死去的画面。    让受害者走进废弃汽车后以火箭炮摧毁;

在受害者脖子绑上导爆索同时引爆;

6、奴隶市场

2014年10月6日,IS设立了奴隶市场,用作贩卖基督徒、雅兹迪人及其他少数族裔的妇孺,每名妇人或孩子约售十美元。武装分子的奴隶市场设于伊拉克摩苏尔的圣城区及叙利亚的拉卡,设立奴隶市场的其中一个目的是为IS招揽新血。

7、强征性奴

攻陷某一地区后,就会掳走当地年轻女性,充当性奴市场“新货源”。性奴市场中,每个女孩“标价”不一,最便宜的甚至仅用一包烟就能换走。

伊拉克北部的雅兹迪族人被IS武装分子赶尽杀绝,大批女性被掳走作性奴。被掳的17岁少女尼斯兰,冒险致电传媒说出她们的惨状。另一已婚少女怀孕8个月仍被掳走,面对残暴的武装分子,她称宁愿美国的炮弹炸中她的囚室,将她们炸死,也不愿被陌生男子强奸。地址:http://www.pikacn.com/news/201612/5514.html

七、isis成推特大V该如何应对?

近期,法国尼斯和德国巴伐利亚州接连发生了两起袭击案,相较于案件本身,人们更担心这些案件所呈现的恐怖袭击新形态—随机性和草根性。与沙尔利周刊与巴塔克兰剧院枪击案的主犯多是接受过中东地区极端武装分子训练、并曾多次往返于欧洲与中东地区的“专业人士”不同,今年这两起恐怖袭击的实施者—无论是尼斯撞车事件的凶手突尼斯裔货柜司机穆罕默德·布哈勒还是制造巴伐利亚州列车袭击案的17岁阿富汗籍难民都是没有恐怖组织案底,而是经过了迅速极端化的“新手”。至于他们的作案工具—卡车和斧头,平凡到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几乎忽略了他们的存在。

回顾近十年的历次恐怖袭击可以看出,恐怖袭击的方式逐渐由有组织、大规模的袭击变为“独狼式”袭击,而今年在欧洲愈发频繁的恐怖事件则显示,即使是独狼式袭击,其形态也在变得更加“草根化”—你甚至不需要从恐怖组织获得弹药与指导以及任何计划或训练,只需驾车撞向人群即可造成大规模伤亡。这种形态的恐怖袭击表明,技能已经不再是恐袭的准入门槛,重要的是被极端化的这一过程。

透过以“伊斯兰国”为代表的恐怖组织所掌握的具有相当水准的媒介运用技术与理念,特定少数族裔人群一旦接触了这些媒介,就可以迅速地“就地归化、就地学习、就地策划、就地实施”,人们无须再像过去那样投入大量成本亲自前往恐怖分子大本营进行长达数年的训练与学习。这导致了新形态的恐怖袭击较有组织袭击更难预测,因为中间环节的减少导致策划过程中信息泄露的可能性显著变小。

当我们认真审视德国和法国发生的恐怖袭击,我们对两国的安全和情报部门甚至有些不忍苛责。去年巴黎遭遇两次恐怖袭击以来法国当局已经部署了大规模部队并大幅增加情报人员以监控出现在嫌疑人名单上的人士,此外,法国当局甚至推出了一款可以提示恐袭预警的手机应用。而德国火车砍人案的凶手仅仅在几天前,还被认为是一个温和、内向,未成年时就来到德国的普通阿富汗难民,他几乎在一夜之内经历了极端化和暴力化,实在想不到有任何方法,来预测他的恐怖主义行为,更别说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反制。

厦门大学传播学教授邹振东指出,“伊斯兰国”并非一个简单的会使用社交网络的恐怖组织,而是一个由恐怖主义建构而成的媒介组织。“伊斯兰国”通过制造色调搭配、字体设置与视频剪辑均具有高度美学水准的工业化文化产品,并在这些文化产品中打造出具有“神圣化”效应的视觉及思想武器,以此吸引那些原本生活在欧洲的潜在极端分子。美国《国家评论》杂志撰文指出,恐怖组织以诸如提供暴力、色情美学产品的新型传播手段来为西方社会中的“失意者”提供心理宣泄和慰藉以此作为吸引这些人加入“圣战”的第一步。同时,每当推特封掉一批“伊斯兰国”账号之后马上就会出来更多的账号,这样的网络资讯自由为恐怖组织提供了“网络训练营”。

对付这种新型恐怖分子至关重要的不是如何向叙利亚发射更多的导弹,而是如遏止更多的人接受极端主义的媒介资讯。然而,涉及到言论传播自由和公权力边界的议题总是一个充满争议且较难有实际行动的领域;此外,饱受新型恐怖袭击之痛的欧洲国家如何说服自己以及自己的美国盟友加强对由美国科技公司运营的社交网络进行更有效的监管亦将是一个现实的难题。社交媒体推特已经宣布其公司技术部门在去年封禁了125000个与恐怖主义宣传有关的账号。

然而,这一行为也引起了不少关于言论自由权利的争议;此外亦有不少人士声称这种办法在严重损害言论自由的同时并不能达到效果。根据布鲁金斯学会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虽然有人声称禁言与封号无效,但这类言论多是来自基于小样本分析的误导性数据;事实上支持“伊斯兰国”的推特账号平均粉丝数量均在1000人以上,这一数字远远高于普通账号——足见这类极端宣传手段的受欢迎程度。

既然恐袭威胁的来源已经日趋草根与广泛、既然现有的思维模式已经无法找到有效的解决手段,或许欧洲人在无处不在且日益频繁的死亡威胁面前会不得不开始艰难地于疑虑中尝试突破一些思维“条框”。各国应该在文化传播的手段上花更多的力气,武力可以消灭恐怖组织,但是无法消灭恐怖媒介乃至恐怖思想——消灭媒介就要使用媒介的手段。

八、isis恐怖组织背后的知识

1、伊斯兰法系的介绍与法律移植问题

众所周知ISIS信奉的是伊斯兰教,是个有逊尼派背景的起源于基地组织的极端宗教组织,伊斯兰教是他们宗教的思想来源,因此,从伊斯兰法系来分析他们的意识形态最好不过。

通常所指伊斯兰法系, 是指公元7~9世纪形成的阿拉伯哈里发国家的法律,包括穆斯林宗教、社会、家庭等各方面的法规。兼具宗教和道德规范性质,同伊斯兰教教义有密切联系,是每个伊斯兰教徒,即穆斯林所应遵守的基本生活准则,一般对非穆斯林不具约束力。它是以伊斯兰教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因此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如实行政教合一,法律是真主的意志的体现等等。伊斯兰法系同时亦是一种典型的属人主义,以人的宗教信仰为界。

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和价值体系,伊斯兰法从两个层面上影响着穆斯林的社会生活:对于穆斯林个人而言,伊斯兰法是一整套宗教教义和法律制度,它深深植根于个人的信仰和意识之中,并规定了其生活方式和精神态度;对于穆斯林社会而言,伊斯兰法要求顺从安拉意志,奉行伊斯兰法律制度。在伊斯兰教中,宗教与法律是一对等量齐观的概念:宗教的法律化、法律的宗教化是伊斯兰思想的本质特征。

然而,近现代以来,随着地理大发现,殖民扩张,一、二战的影响,世界各国都难免被卷进全球化的漩涡中来,穆斯林国家也一样,他们的文化,生活都在被外来的西方国家所同化、吸收、借鉴,被迫或者自愿进行了改变。这里着重介绍关于法律的移植。综合看来,伊斯兰国家移植域外法除个别领域和个别国家外,一般都结合了伊斯兰教法的原则,是在结合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进行的,对旧法进行了借鉴与吸收。例如 公法方面,早期的国家是以伊斯兰教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而近代很多国家纷纷效仿西方,创制了自己国家的宪法,但其中也包含了很多宗教教义的原则,并非一味地强调西方宪法中人民主权与国家主权。此外,刑法中已从原来叛教、通奸、盗窃、诬告通奸、饮酒、抢劫几种罪,效仿西方,增设了许多罪名。在私法方面,在民、商法方面改革的幅度也是非常大的,主要是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但是在婚姻家庭与继承方面则保留了浓厚的伊斯兰色彩,仍存在一夫多妻制。他们不是全盘拿来,而是在充分地考虑在不违背伊斯兰基本精神与价值观念的前提下移植与引进西方法律。

我认为伊斯兰法系的现代化法律移植是适应现代化法制的必然需要,在考虑时代精神,法律运作的体制与框架下进行的法律改革也是完善伊斯兰穆斯林国家法制的一次大改革,大创新,然而,纵观ISIS的对外宣称,他们的愿景是复兴早期的伊斯兰教传统政权,希望是人格被无限缩小,神格被无限放大,在法制中更是加大民众对于宗教的百依百顺,这里并不是批评宗教信仰,而是ISIS的法治宗教信仰是一种近乎病态的疯狂,是一种不仅对于法制,也是人民生活的一种倒退,因此,我们应该对他们的这种统治模式进行分析,从法律对普通公民的社会生活的规范入手,让更多的穆斯林意识到这种宗教法制规范的滞后性。

2、从法理分析的角度来探讨宗教规范

宗教规范是法律文化的一种,它的演变有它自己的规律性,它是信仰的规范化与外在化,但是在本人看来,任何宗教离不开它内在的法律的规范性与阶级性,法的阶级属性说明了它代表了一部分人的意志,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而宗教中也往往有自己的信仰,也是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但是这种规范也是由现世的人们所代代相传的,虽然信众往往都会回避这一现实问题,但不可否认,他们都具有法的一些本质属性。

中国古代并无“宗教”概念,传统中国社会的根本特点是宗法性,君主往往依托神明来巩固自己的职能股权,所以说,宗教一词在中国还是很敏感的,至少在中国,一大部分人是信守中国的社会习俗与法律的。因为,社会规范是社会制度的核心要素,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习俗,习惯法,世俗规范,进而晋升为立法层面的法律制度,而宗教规范是相对于世俗规范而言的,它们有宗教信仰、宗教组织,有相应的行为规范和制度,宗教规范以共同信仰为纽带,主张信仰者不分种族、血统,只要信仰虔诚,都可以得到救赎或解脱。它超越了血缘关系、族群关系和国家界限,将信众置于共同的神灵和教义之下在政教合一、神权政治或国教体制下,宗教规范是基本的和主要的社会规范,宗教的神圣性是放在第一位的。这与普通的法制国家中以社会经济基础,政治生活,人民的自由意志的实现为核心的唯物主义立法目的是有本质区别的。

当然,宗教规范也是规范,也是调整人与人关系的行为规范,宗教的最终目的还是要阐发其社会伦理的主张。宗教信仰者不仅要在宗教生活中坚持善的原则,虔诚信仰和遵守洁净的仪式规定,这也是信众的一种情感归属,我们不能对其予以否定,总的来说,绝大多数的宗教规范与世俗的法律规范都是维护社会的秩序与安稳,然而从ISIS的宗教规范来看,其非常推崇武力与暴力,是对信众的一种宗教控制,他们通过激发信众的过激心理,来策划一场场恐怖袭击,这是一种疯狂与病态的模式,与传统意义上的宗教是有本质区别的。

3、宗教制度下法的自由与程序的价值

法的基本价值体现在他对秩序的维护方面,以及对自由的确认与保障作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等方面,而其中,自由与秩序是最大的两个矛盾。

我们提倡信仰宗教自由,但同时也规定了宗教的合法活动的范围,虽然很多人往往把自由与秩序独立开来,认为不管哪一种社会规范都要遵从人的自由权利,人才是社会的主体,然而自由过度就成了任意,只有秩序才能维护自由的行使,因此,自由与秩序是不可以割裂的,他们对于法的价值实现都有重要意义,所谓的法不禁止即自由大致就是二者结合的最好印证。同样,对于宗教制度也如此,我们不反对伊斯兰国家追求自由,渴望摆脱西方武力威胁与经济控制的这样一种自由愿望,他们当然可以选择多种方式发展自己的国家,甚至是建立国家,可是自由也需要秩序的保障,需要保障制度设立时程序的公平,正义。不能以一种极端方式只顾及设定秩序时的自由行,而忽略了制度背后价值程序性,比如ISIS的五年计划的制定,妄图在世界领土内进行统治侵略,本身这种法律的价值就是错误的,根本不具有现实性。

4、法对宗教的影响

法与宗教在产生的背景,产生方式,调整的对象、方式,实现的形式方面有很多不同,两者是不同的社会规范,但又存在一定的联系,相互依存。

宗教不同于道德,两者都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但道德大多来源于人们生活的习俗习惯,又不局限于习俗习惯,而宗教观念源自原始居民对于各种不能解释的自然现象的一种内心反应,是以自己的内心感受来形成规范的,在一定范围内远离社会经济物质条件的约束,有很强的独立性。

宗教不同于法律。两者在最初的发展历程中是一种相互促进,互为内容的关系,直到十一世纪,法律才从宗教中真正分离出来,所以在产生的时间上,宗教要早于法律。在调整的范围方面,法律的调整作用更加稳定,调整的是人们的外在行为,例如刑法就不惩治思想犯,而宗教更加注重人们的内心活动,范围广泛。在实现方式方面,法的本质是国家的意志性,所以依靠国家的强制力对当事人的约束力极强,而宗教追求的是内心认同,所以强制力没有法的强制力高。在表现形式方面,法既有义务性规范,也有强制性规范,而宗教多为义务性规范。

首先,在政教合一的国家,法可以为宗教规范提供保卫,可以对邪教进行有力地打击。在政教分离的国家,大多数国家都采取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国家之法保障正常的宗教活动进行。此外,随着法典化的进程不断推进,一些宗教也开始了自己的宗教法典的编纂,从而使宗教规范更加具体化,现实化,体系化。最后,一些法律术语,法律观念也在宗教教规中大量饮用,比如自然人,法人,未成年人等。

5、宗教与法的实施结合

因为宗教,领土,历史遗留问题,在伊斯兰国家,各种争端是层出不穷的,不管是宗教制度也好,法律制度也罢,这些国家都应在正确制定的基础之上,良好的实施与执行,对于宗教,人们的信仰虽然各有不同,但是如果可以在宗教信仰的基础之上融入法律的规制,至少会在一定的程度上让大众看到秩序的雏形,至少对于个人的守法来说也会有一定的心理压力,如果执法正义,并具有强制力,人们也同样会畏惧,会迟疑,最后加上司法体制的完善,这样,既保证宗教的自由,又保证社会的秩序,其实很多问题是可以和平解决的。

恐怖组织是可怕,但更怕的是我们对其一无所知,已经了解之后不能对它背后的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击败一种组织,往往是从它的意志上开始击败,对其背后的制度规范进行研究分析,虽然艰难,但过程往往比诉诸武力更加和平与有效,希望今后的世界可以更加和平与安全。

总结:恐怖分子是全球人都反对的一群人,而关于其存在的问题已经是无法去进行探究了,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局面并不是简单的一两句话就能说完的,也不是一场大规模的战役就可以搞定的,存在了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最大程度的去抵制这种恐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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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兴
1714辆
98%
8 福田
925辆
168%
9 江铃集团轻汽
236辆
60%
1 长城
11023辆
100%
2 江铃
5191辆
100%
3 中兴
3387辆
100%
4 日产
3331辆
100%
5 江淮
2855辆
100%
6 黄海
2498辆
100%
7 福田
2478辆
100%
8 五十铃
2144辆
100%
9 江铃集团轻汽
378辆
100%
1 长城
31737辆
277.6
2 江铃
18035辆
297.2
3 日产
9260辆
315.7
4 江淮
8041辆
210.9
5 中兴
7861辆
384.6
6 黄海
7655辆
219.8
7 五十铃
7063辆
288.4
8 福田
5186辆
297.8
9 江铃集团轻汽
1662辆
593.6
1 长城
119846辆
--
2 江铃
71633辆
--
3 日产
38493辆
--
4 中兴
38092辆
--
5 五十铃
27430辆
--
6 江淮
24997辆
--
7 黄海
24482辆
--
8 福田
20631辆
--
9 江铃集团轻汽
11528辆
--
10 东风风度
3529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