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滞纳金怎么算?有的车主因为交通违章被罚款,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去交纳罚款,按规定是要缴纳滞纳金,可是又不知道这个滞纳金是怎么计算的,下面让我们一起去了解吧。
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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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杜绝高额“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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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要求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因此,最高的处罚额度是不会超过当时被罚款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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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到罚单后15日内,必须完成罚款的缴纳,若是逾期未交罚款,从16日开始以3%计算滞纳金,但根据规定,最终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金总额,比如,罚款200元,逾期未交后的滞纳金总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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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单:指的是交警抓到现行的,当场出具罚单,滞纳金就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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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处理大厅开单: 若是在处理大厅开的罚单,也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后,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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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抓拍的:电子眼抓拍的、违停贴条的,这类情况对滞纳金的逾期限制没有那么严格,一般是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在检车前处理完毕,因为检车时会要求先把违章记录给处理完毕,才能检车,所以去处理时,收到票单后就要在15日交完罚款。
特别提示
这个交通罚款最好是要在按照规定的期限内去缴纳,超过期限要缴纳滞纳金,那就不合算了,无论如何遵守交通规则是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