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对于各位司机师傅来说,机动车悬挂车号牌,报废车不能再上路,都是有着长时间驾龄的司机师傅们的常识。但是,往往有一些驾驶员罔顾交通法律法规,胆大妄为。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8月30日,在桂林市永福县就有这样一名有着27年驾龄老司机被交警大队就查获。
20212008年8月30日,桂林市永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302省道查获了一批涉嫌驾驶报废车辆、未挂车牌、未携带驾照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司机。
当天11时23分左右,执勤民警在辖区302省道265公里800米处巡逻时,发现一辆没有牌照的大型卡车,执勤民警立即停车检查。警方要求司机出示驾照和驾照。经过长时间的磨蹭,司机只出示了驾照。经进一步核实,警方发现车不仅没有牌照,而且是报废车!
据警方了解,司机张是一名驾驶年龄27年的老司机。他现在在一个施工现场工作,主要是开车给施工现场洒水除尘。事发当天,车出了小故障。老板让他开车去附近的修理厂修理。出乎意料的是,他没走多远就被交警现场抓获了。但他认为这辆车是建筑工地的。他只是一名工作司机。一切都听从了老板的指示,感到非常委屈。警方宣传了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张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悔自己的违法行为。
最后,司机张因驾驶报废车辆、无驾照等三种交通违章行为,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照,罚款1750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组装机动车或者符合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强制报废。前款列出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编后语: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司机都应遵守交通法规,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文字/曹秀瑞 信源/广西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