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局发布关于限制全市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知,称:12从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限制高污染汽车在全市通行。
具体内容如下:
1、禁止一天24小时国I装有点燃发动机汽车和国家III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以下排放标准的装有压燃发动机汽车(以下不包括本数)。
2、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过境车辆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道路,不得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
G4W2徐广高速公路(原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段)G1501广州绕城高速公路(原西二环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东二环高速公路)G4京港澳高速公路(原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火村以东段)G4W广澳高速公路(原东二环高速公路、广珠北线、广珠东线)G35济广高速公路(原广惠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公路(原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9411莞佛高速公路(原虎门高速公路)S105南沙港快速路(原南沙港快速路细沥立交以南段)、S302鱼黄支线(原南沙港高速公路鱼黄支线)。
● 编后语
需要注意的是,广州市外汽车都在限行范围内。请注意卡车司机的车辆排放。否则,你可能会在路上面临惩罚。(文/高李敏 鑫源/广州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