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近日,在江苏南通,一辆卡车因超载而受到货源企业的处罚。《江苏省公路条例》实施后,江苏省首例典型处罚。
10月20日,在执法过程中,南通海门执法人员发现了一辆车车牌为苏F的货车车货总重37.27T,超限20%;更重要的是,这辆车还携带了一个重量过重的车29.07T虚假货运单。
随后,执法人员查明该辆货车系南通某混凝土运输公司所有。
根据8新修订的《江苏省公路条例》于1月1日生效,这辆超载卡车的司机被修订罚款200元,扣3分;所谓源头运输企业罚款2.5万元。
● 编后语
从现在开始,这是《江苏省公路条例》实施后,省内首家源头企业受到处罚。也希望所有卡车和企业不要顶风作案,否则只面临处罚。(文/高李敏 信源/江苏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