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本月27日,公安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评分管理办法》
本条令的实施对卡友有什么影响?为此,我们联系了一些卡友,他们都说:喜闻乐见!
第16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评分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评分周期内累计得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研究。其中,大型公交车、重型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公交车、大型卡车驾驶员应当参加为期3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研究。
经公安部第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使用条例》等文件证明,驾驶证在一个评分周期内扣12分,可学习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免受驾驶证降级的处罚。(详情:http://www.360che.com/law/211227/168431.html)
在疲劳驾驶处罚方面,第16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评分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4小时以上或20分钟以下的,扣9分;第十一条规定,连续驾驶货车4小时以上或者20分钟以下的,一次得3分。
受陕西西安疫情影响,来自甘肃白银的李师傅表示,他最近一直在甘肃、西宁、银川运输。他每天查看疫情防控信息,占据了大部分休息时间。他不太了解公安部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