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蓝牌新政一锤定音!1月12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对蓝牌轻卡的生产、制造以及上户检测等方面,提出了更为细致、明确的要求。
对于蓝牌轻卡而言,相当于是一场行业巨震。但是,网上也有很多讨论的声音,称万能的黄牛能搞定一切?黄牛这次真的能搞定吗?有那本事吗?
▎新规细则 源头治理大吨小标
1、轮胎负荷不大于总质量的 1.4 倍。轮胎名义断面宽度不超过 7.00in(英制)或者不超过 195mm(公制);后轮采用单胎的,后轮胎名义断面宽度不超过 265mm(公制)。
2、发动机(柴油)排量:不大于 2.5L(冷藏车不大于 3.0L)。
3、货厢内部宽度:不大于 2100mm(自卸式货车不大于 1800mm)。
4、轻型货车(不含新能源汽车)载质量利用系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5、总质量超过 3500kg 的仓栅式轻型货车后部载货车厢应采用多层仓栅式结构(货厢底板至仓栅顶部最大距离小于或等于 1500mm 除外);层板(指贯穿整体货厢且与车辆货厢底板平行,物理上将货厢分成一个或多个空间的平面)布置应均匀、合理、不可拆卸。
6、自卸式货车后轮应采用单胎结构,车辆总长度应小于等于5000mm。
7、除自卸式货车外,普通栏板式、厢式、仓栅式、平板式货车不得使用自卸式汽车底盘。
8、新申报公告的轻型货车产品应当增加货厢材质、厚度、重量等参数信息。
▎严控源头 蓝牌轻卡公告准入更严
在此次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核查标准进行明确的通知。
其中明确要求,承担《公告》车辆产品检测工作的车辆检验机构要严把产品检测关,在对申报《公告》的样车进行检验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不得减少检验项目,不得降低检验标准,并严格执行检验样品保留3个月的样品追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