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本月27日,公安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对在一个计分周期内驾驶证被扣满12分以及疲劳驾驶的扣分处罚力度做出了相应的更改。
该条令的实施,对卡友们的影响都有哪些?为此,我们联系了部分卡友,卡友对此都不约而同的表示:喜闻乐见!
第16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并经过公安部第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文献资料的佐证,在一个计分周期内,驾驶证累计扣满12分,可通过学习相关的交通安全知识,免受驾驶证降级的处罚。(详情:http://www.360che.com/law/211227/168431.html)
在疲劳驾驶惩处力度方面,第16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9分;第十一条规定,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计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