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最近发布了《关于实施中重型卡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临时控制措施的通知》,称:全市禁止国四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2年2月2日至2月20日,国四(含)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卡车不得在本市(高速公路除外)道路上通行。
2、2022年2月2日至3月15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在预测长期大规模重污染天气时,发布应急指令,启动以下应急加强控制措施:
1、中、重型燃油(气)卡车不得在本市主城区(绕城高速公路气)卡车。
非交通高峰期,过境车辆可通过十东路(春晖路以东)、春晖路、工业北路、将军路、二环西路(青岛路至二环北路)、青岛路(二环西路至腊山河西路)、腊山河西路(十西路至青岛路)、十西路(腊山河西路以西)、党杨路、刘长山路、二环西路(十西路至二环南路)G104、望岳路(S103)等待道路通行。
● 编后语
目前,国家四车限行已经开始。请提前做好准备。当然,未来排放升级是大势所趋,淘汰车辆的过程将进一步加快。如果有车主想提前淘汰车辆,也要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