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鼓励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采取打折、豪礼赠送等营销手段,促进消费回流。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开展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系列活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稳定和促进全省商贸流通业发展,将在全省范围内从供需两端实施一系列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活动,包括在零售、餐饮、住宿、汽车、旅游和5G手机等惠民消费领域开展系列活动激发消费,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
系列活动将于2020年5月22日启动,其中优惠让利、创新模式、银企合作、激发活力促消费活动至6月底,鼓励购车、文旅惠民和5G手机促消费活动至年底。将视情况开展第二轮促进消费活动。
在鼓励购车部分,鼓励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采取打折、豪礼赠送等营销手段,促进消费回流。以省政府名义举办夏季免场租费大型车展,有效释放积压的汽车库存,帮助4S店现金回流。组织汽车销售企业开展“龙江线上购车专场活动”,促进汽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