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南农商行因同业业务专营店改革创新不及时等因素被常州市银保监大队处罚580万余元,包含老总以内的8人也接到罚款单
《投资时报》研究者 章帆
这个农商行又遭罚了。
2月11日,我国银监会官方网站发布常州市银保监大队出具的9张罚款单,被惩罚目标均涉及到江苏省江南地区农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南农商行)——挨罚行为主体包含江南农商行及8名有关责任者。
事实上,近几个月来,江南农商行已多次被监督机构惩罚,缘故包含贷前调研不及时、借款资金违反规定注入房地产业行业、个人贷款业务管理方法不及时等。
据江南农商行2021年3一季度信息披露结果报告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这家银行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81%,纯利润同比增长7.61%。但贷款利息净利润、服务费及拥金净利润均有差异水平降低。
据江南农商行2018年年度报告表明,2018年4月24日,这家银行举办股东会大会,决议根据了《关于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提案》等有关提议。同一年,江南农商行获得江苏证监局有关《关于确认辅导备案日期的通知》,并于2018年7月31日宣布进到指导报备环节。
但是缺憾的是,自此江南农商行未再传来发售有关信息。
公布材料表明,江南农商行于2009年12月31日创立。截止到2021年6月末,这家银行较大公司股东为常州市投资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占股为9.99%。
《投资时报》就管控惩罚、经营业绩、IPO过程等问题向江南农商行推送了沟通函,但截止到发表文章并未接到回应。
经常接到监督机构罚款单
2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布,因同业业务专营店改革创新不及时、同业拆借不审慎、投资理财资产违反规定项目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同业业务项目投资未做细透过管理方法、投资理财资产间接性项目投资行内信贷资产、非标准项目投资未对比直营授信贷款、未将资产业务流程列入统一授信额度、与无信用额度的交易对手进行资产业务流程、未向理财投资人充足公布数据和揭露风险性、超资产要求向公司带来股权融资、借款“三查”不及时、同业业务交易对手挑选不审慎,我国银监会常州市管控大队决策对江南农商行处罚580万余元,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
此外,因对江南农商行同业业务专营店改革创新不及时负关键主体责任,常州市银保监大队对江南农商行老总陆朝阳给与警示并处罚RMB10万余元的行政处罚法。除此之外,5名有关责任者被给予警示和5万—13万余元左右的行政处罚法,2名有关责任者被给予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