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披露內容的真正、精确和详细,沒有虚报记述、虚假性阐述或重要忽略。
一、股票买卖交易出现异常起伏的具体情况详细介绍
新大洲控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本公司”)(证劵名字:新大洲A、股票号:000571)的股市于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5日持续3个股票交易时间收盘价涨幅偏离值总计达21.0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归属于股票买卖交易出现异常起伏。
二、企业关心并核查说明
对于企业股票买卖交易出现异常变化状况,依据有关机制的规定,企业开展了自纠自查,并对有关状况实现了核查,现将说明如下所示:
1、企业早期公布的信息内容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之处;
2、最近公共性文化传媒未报导很有可能或早已对本企业股票买卖价钱造成很大危害的对外公布重要信息内容;
3、最近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运营自然环境产生的巨大转变:
1)因企业最近资产紧张状况仍未减轻,本公司出售入股的新大洲本田麾托车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盈利应交企业所得税款51,007,592.87元还未上交,预估将造成税收滞纳金。企业已经解决困难之中。
2)我企业及两分公司违反规定为赵璟友、刘瑞毅、讷河瑞阳二号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示的《关于支付股权回购价款和补偿款的承诺函》开展贷款担保一事,造成企业在平安一帐户被冻洁,涉及到额度810565.04元,分公司海南省新大洲实业公司责任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恒阳食品有限公司的房屋房产被封查,保护使用价值1.3亿人民币。企业觉得本企业及分公司出示《担保函》,未执行企业贷款担保事宜的审批程序,没经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准许,确保服务承诺及其仲裁条款都具有着失效的情况。现阶段有关被告方在开展调解商谈,赵璟友老先生明确提出将以其个人资产赔偿另一方,现阶段在商讨之中。
以上事宜已在集团公司2018年中报汇报、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开展了公布。
4、企业、公司第一大股东以及控股股东没有有关公司的应公布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个股出现异常起伏期内企业第一大股东以及控股股东未开展交易股票的个人行为。
三、不会有应公布而未透露信息内容的表明
本企业股东会确定,除前述事宜外,本公司现阶段毫无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应予以公布而未披露的事宜或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书等;股东会也未获知本企业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应予以公布而未披露的、对本上市公司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危害的信息内容;企业早期公布的信息内容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