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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朗行被管控警告 高管增持威胜信息达5%时未终止交易

67次浏览| 更新时间 : 2022年03月02日 15:47
来源:互联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市1月27日讯 此前,上交所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青岛朗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指数科技创新公监函〔2022〕0003号)。经查明,青岛市朗行企业咨询管理合伙制企业(合伙企业)(曾经用过长沙市朗佳企业咨询管理合伙制企业(合伙企业),下称青岛市朗行)原拥有威胜信息技术性有限责任公司(通称“威胜信息”,688100.SH)7649.52亿港元公司股份,占企业总市值15.30%。以上股权均为企业初次公开发行前股权,并自2021年1月21日起发售商品流通。


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12月14日,青岛市朗行根据集中竞价、股票大宗交易、询价采购出让等方法,总计高管增持2463.30亿港元威胜信息股权,占威胜信息总市值的4.93%。12月15日,青岛市朗行再次高管增持50亿港元威胜信息股权,约占威胜信息总市值的0.10%。青岛市朗行总计持仓变化达5.03%,但未能占股变化达5%时终止交易。2021年12月16日,威胜信息公布公司股东青岛市朗行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青岛朗行做为威胜信息持仓5%以上的公司股东,在持仓变化占比做到威胜信息已发售股票的5%时,未立即终止交易,超占比高管增持约13.3亿港元,占威胜信息总市值的0.03%。以上个人行为违背了《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4条等相关要求。


由于以上违反规定客观事实和剧情,依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发展部做出如下所示管控举措决策:对威胜信息技术性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青岛市朗行企业咨询管理合伙制企业(合伙企业)给予管控警告。


经中国经济网新闻记者查看,威胜信息技术性有限责任公司创办于2004年,注册资金5亿人民币RMB,主要经营的业务为智能电网、智能电网(水/气/热)、智能路灯、智慧安防/人防规范等方面给予物联网技术综合性运用解决方法。2020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主板上市,股票号688100。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威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企业控股股东,持仓36.67%。青岛市朗行企业咨询管理合伙制企业(合伙企业)创立于2016年12月30日,注册资金为21111.11万。


1月13日,威胜信息公布《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表明,青岛市朗行当今占股为9.12%。


《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六十三条:根据证交所的股票交易,投资人拥有或是根据协议书、别的分配与别人一同拥有一个上市企业已发售的有投票权股权做到百分之五时,理应在该客观事实产生生效日三日内,向国务院办公厅证劵监管组织、证交所做出书面材料,通告该上市企业,并予公示,在以上期内不可再次交易该上市企业的个股,但国务院办公厅证劵监管组织要求的情况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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