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奔腾集团(832650)遭其主办券商大通证券风险分析。
公示表明,2016年12月30日,企业举办了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大会上股东会决议并经过了《拟在A股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议案》,內容为企业拟在A股市场回收上市企业,企业高管正积极推动,找寻与企业战略切合的标底。
企业于2017年1月6日因筹备重大事项申请办理股票停牌并于2017年1月9日起逐渐中止个股出让,预估个股修复出让日不迟于2017年4月5日。经公司多次向股转公司申请办理个股延迟修复出让,预估个股修复出让日不迟于2018年2月12日。
股票停牌期内,企业依据有关要求执行了信息披露责任,按时公布企业股票停牌的进度公示。
企业股票停牌期内通过不断论述,已停止筹备此次重大事项,不会再推动A股市场上市企业的回收,现阶段已清除该事宜的可变性。由于上述情况,上市公司中止出让的重要不确定因素已清除,依据相关要求,经本企业向股转公司申请办理,上市公司自2018年2月1日股票复牌。
2017年10月16日,企业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企业信息披露因涉嫌触犯证劵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要求,证监委决策对企业及有关责任人立案查处。该立案调查并未有确立结果。
大通证券强调,该立案查处并未有确立结果,对它进行风险分析。
公布材料表明,奔腾集团于2015年6月24日挂牌上市新三板,企业主要是针对家居日用品家用电器、消费性电子设备的厂家批发和零售业务。
文中源于新三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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