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持有北汽蓝谷的105,269,045股股份的锁定期延长6个月。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重组发行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一、相关承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股票代码600733)向本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100%股权,发行股份价格为37.66元/股(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交易”)。上述本次重组交易已于2018年8月23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主要承诺事项如下: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本公司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二、承诺履行情况
2018年9月19日,北汽蓝谷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北汽蓝谷在本次重组交易过程中的发行价格由37.66元/股相应调整为10.76元/股。
自本次重组交易完成至2019年2月22日收盘后,北汽蓝谷股票收盘价连续超过20个交易日低于10.76元/股,且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10.76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
根据前述承诺,本公司持有北汽蓝谷的105,269,045股的股份锁定期将在36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本次重组交易发行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