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界定
工业化生产中有着相应的技术作用并承担一定的压力的机器设备,称高压容器。贮运器皿、反应容器、传热器皿和分离出来器皿均属高压容器。
为了更好地与一般器皿(自然压器皿)相差别,仅有与此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标准的器皿,才称作高压容器:
(1)最大压力≥9.8×104PA(1Kgf/cm2);
(2)容量≥25L,且压力与容量之积≥200L.Kgf/cm2(1960×104L.Pa);
(3)物质为汽体、汽化汽体或最大操作温度高过规范熔点的液态。
高压容器的主要用途十分普遍。它是在原油化工、重化工业、科学研究和军用等社会经济的业务部门都起着关键功能的机器设备。
高压容器一般由封头、不锈钢封头、法兰盘、密封性元器件、打孔和接手、橡胶支座等六绝大多数组成器皿本身。除此之外,还装有保险装置、表计及进行不一样生产工艺流程功效的内件。
高压容器因为密封性、承受压力及物质等缘故,非常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点燃着火而严重危害工作人员、机器设备和资产的安全防护及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现阶段,世界各地均将其列入关键的监检商品,由国家选定的主管机关,依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执行监管定期检查技术性检测。
2.归类
高压容器的分类方法许多,从应用、生产制造和监检的视角归类,有下列几类。
(1)按承受力的级别分成:低电压器皿、中压容器、压力容器和高压器皿。
(2)按盛放物质分成:非易燃性、无毒性;易燃性或有害;有毒。
(3)按加工工艺全过程中的功效不一样分成:
①反应容器:用以进行物质的物理学、化学变化的器皿。
②传热器皿:用以进行物质的热能互换的器皿。
③分离出来器皿:用以进行物质的品质互换、净化气体、固、液、气分离出来的器皿。
④贮运容器:用以盛放液态或汽体原材料、贮运物质或对工作压力起均衡调节作用的器皿。
(4)为了更好地更合理地执行创新管理和安全性监检,在我国《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中依据压力、物质不良影响以及在制造中的功效将高压容器分成三类。并对每一个类型的高压容器在设计方案、生产制造全过程,及其检测新项目、內容和方法作出了不一样的要求。
高压容器已执行进口产品安全性品质许可证规章制度,未获得進口安全性品质经营许可证的产品禁止進口。
3.检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