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闲来无事胡乱翻看手机,忽然卡友群一条信息让我激动不已。说的是关于皮卡车新国标的征求意见稿发布,把皮卡认定为乘用车的最后门槛或将打破。本来沉寂的群里顿时热闹起来,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着,无不为重新燃起的“希望”而喜悦。
笔者之前的文章中也曾提到过,希望《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能够早日颁布,给主管部门制订行政法规以技术支撑,给皮卡车合理的生存空间。但始终没有仔细研读这个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于是,我带着强烈的好奇登录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官网——输入关键字“多用途货车”。查询得知征求意见时间早在2020年11月28日就已结束,按照标准制订流程,离正式颁布只剩下审查、报批和出版三个阶段。
制订此标准的目的是“为明确和规范多用途货车(又称皮卡车)技术要求,进而为主管部门更好地管理多用途货车提供技术支撑。”随着经济的发展,面对人民日益增长且呈现多元化的用车需求,原有车辆技术标准已不能涵盖所有。皮卡车的身份成了“真空地带”。
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兼具客货两用功能,既有乘用车的驾乘舒适性,还有不错的装载能力,更有较强的动力性、通过性和牵引能力,其功能丰富、高度拓展,更是成为宜家宜商的首选。同时,随着多省市陆续出台对皮卡车进城的解封政策,皮卡销售市场呈现出强劲增长态势,这与燃油乘用车销售市场的持续低迷形成鲜明对比。
然而,面对这样一个朝气蓬勃的新兴市场,我国却还没有专门针对皮卡车的技术标准。其结构特性、使用特点以及性能指标等始终没有明确的界定,致使该类车辆属性一直不清晰,从而导致主管部门只能将皮卡车统一划归货车管理。虽然商务部曾多次发文鼓励解除进城限制,但车辆属性成为横亘在政策制订前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十五年强制报废、节假日高速不免费、一年一验车、不能进城等等问题令广大皮卡车友叫苦不迭。
如前所述,目前在我国皮卡车按照N1类货车进行管理(N类:至少有4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但其与N1类货车中的普通微型、轻型货车仍存在一定差异,尤其是近年各大主机厂所生产的皮卡车乘用属性越发突出,同时各种露营版、穿越版、极限越野版等突出休闲娱乐属性的车型不断涌现,受众群体也由单纯商用逐渐变为追求不同驾乘体验的用户。可是,根据现有相关标准对皮卡车的界定却很难与其他类型货车区分,这也就是为什么会面临被划归货车统一管理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