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调节有轨电车沿途路口信号灯行驶次序的通知
为维护保养城区有轨电车沿途公路交通纪律,确保有轨电车行驶安全性,自10月20日起,下列街口的信号指示灯行驶次序由原来的先左拐后直行车调节为本直行车后左拐:翔宇大路与环宇街口、翔宇大路与珠海市街口、翔宇大路与纬一街口、翔宇大路与厦门路口、翔宇大道与迎宾大道街口、翔宇大路与汕头市街口、翔宇大路与三亚街口、翔宇大路与宁连路口、翔宇大道与宝地街口、翔宇大路与枚皋街口、翔宇大路与碧海蓝天街口、翔宇大路与经二路口、翔宇大道与城大西北街口、翔宇大路与城河街街口、翔宇大路与南门街道街口、翔宇大路与楚州大道街口、楚州大路与蓮花东街口、楚州大路与华西医院街口、楚州大路与永怀东街口、楚州大路与关天培街口、楚州大路与文府街口、楚州大路与南巽街口、楚州大路与马甸电极连接线街口。请众多交通参与者依照路面交通指示灯标示行驶。
淮安市公安局公安交警大队
2021年10月12日
来源于:淮安市公安局
编写:张慧彬
责编:盛天畏
审批:于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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