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多地要求补交通行费,到底什么情况?我们来看一看。
最早在7月份,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空载集装箱车辆稽核补费工作的通知》,表示:自7月起,省稽核平台采取按月集中补费、设置15天补费缓冲期等措施优化空载集装箱车辆稽核补费流程。
而近日,重庆市发布《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有关规定补收车辆通行费。
(一)无通行卡的;
(二)持调换或者伪造的通行卡的;
(三)故意损坏、屏蔽通行卡,或者干扰收费系统、设施的;
(四)假冒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车辆的;
(五)采取其他方式偷逃通行费的。
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车辆通行费。
另外,《管理办法》规定,因收费车道未全部开放造成同一收费车道排队车辆超过200米或者造成收费车道平均有10台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时,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采取增加开启收费车道、启用应急收费设备等应急措施。
那过路费到底该怎么补交呢?对此,有网友在交通部官网提出该问题。
交通部回复:
您好,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费可通过收费公路通行费补费平台小程序自助补费或现场人工补费,具体操作可拨打95022全国ETC服务监督热线或咨询入出口收费站工作人员。
小结:
除了上述两个地方,其他地方的卡友有收到类似催缴过路费的补贴吗?另外,对于这种时候追缴过路费的行为,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