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河北保定市交通运输局下发《关于停发道路运输“三类九证”实体证照的通知》,该通知表示: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发放实体证照。
同时,已经核发的实体证照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到期自然作废。想要办理或到期的证件,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企业及经营者需尽快申领激活电子证照。
另外,在过渡期内,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行政审批管理部门在办理道路运输管理业务和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均会对查验合法的电子证照予以认可,不强制要求出示实体证照。
此外,早在8月11日,河北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政府服务管理办公室)就曾下发《关于落实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公告》。
此公告中就表明该局拟定自2023年8月10日起,原则上不再发放道路运输“三类九证”(涉及我局的证照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实体证照。(信源/保定市交通运输局、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版权声明:本网站数据均来自网络,若有文章、图片版权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管理员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