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提出: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研究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有关政策。
一、在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方面,提出:
1、加强上海市生产、进口、销售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和强制维护制度。加强在用车排放监管,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
2、2023年7月1日起,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
3、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研究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有关政策。
4、深化加油站、储油库、油品码头和油船等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治理与监管。
二、在强化重点企业清洁运输方面,提出:
火电、钢铁、石化等行业大宗货物新能源及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到80%左右。
三、在深化扬尘源全方位管理方面,提出:
1、强化渣土运输作业规范,提高渣土运输企业规范装卸、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程度,将工地落实“两不挖、两不进、两不出”情况纳入文明施工考核,加强渣土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
2、积极推广新型渣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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